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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直系血亲间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能否结婚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3-10 11:17)    点击:134

 直系血亲间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能否结婚?

 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:直系血亲问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问,禁止结婚。即父女之间、母子之间、其他直系血亲之间、兄弟姐妹之间、堂兄弟姐妹之间、表兄弟姐妹之间、伯叔与侄女之间、姑与侄子之间、舅与外甥女之间、姨与外甥之间,均不得通婚。

  血亲包括拟制血亲。婚姻法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,包括禁止拟制直系血亲间和三代以内拟制的旁系血亲间通婚。例如:继父母子女之间、继兄弟姐妹间形成扶养关系的,不能结婚。养父母子女间、养兄弟姐妹间不能结婚。未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的,则不禁婚。例如,继父与继女、继子与继母、继兄弟与继姐妹之间没有扶养关系的,若符合婚姻条件,可以结婚。

  法律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结婚,不禁止第四代以外的旁系血亲间通婚。例如,表兄弟各自的子女为第四代旁系血亲,彼此结婚无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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