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3-04 15:35) 点击:111 |
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吗? 所谓先合同义务,是指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,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(或称附随义务),包括协助、通知、照顾、保护、保密等义务。它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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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吗? 所谓先合同义务,是指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,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(或称附随义务),包括协助、通知、照顾、保护、保密等义务。它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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