瑕疵担保责任应该是谁来承担?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5-04-27 15:56) 点击:193 |
瑕疵担保责任应该是谁来承担? 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出卖人应当对出卖物的质量、品质和效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,这就是常说的“物的瑕疵担保责任”。出卖人交付的出卖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买受人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,合理选择要求修理、更换、减价、赔偿损失或者退货等救济措施。出卖人的这种担保责任可以采取明示和默示方式两种方式,即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即使合同中没有涉及,出卖人仍然按《合同法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但是,如果买受人订立合同时明知出卖物的质量存在瑕疵仍然接受的,则可免除出卖人的担保责任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